各投標單位:
為《響應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全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堅決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穩增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發〔2020〕2號)第三條第十八點:“減輕企業資金負擔。對新承攬業務的建筑業企業暫不收取投標保證金。鼓勵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工程總承包企業加強互助,合理分擔停工損失,協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加快工程款支付進度;條件允許的,經雙方協商,可提前預支工程款。協調安排建安勞保費結余資金對我區建筑施工企業予以補助,專項用于購買醫療用品、防護用品等必要的防護支出。”故本項目尚未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可免除投標保證金的遞交,已提交的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不影響其開標,投標保證金按規定退還。招標文件故做出相應修改,詳見如下:
一、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1.1項構成投標文件的材料“1、資格審查(4)投標保證金證明材料”以及第3.4.1項“投標保證金內容”相應刪除。
二、招標文件涉及以上條款做相應變更,其余條款不變。
特此通知!
建設單位: 鹿寨縣祥鹿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 廣西景鉦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2月27日